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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及推荐省级候选大创项目的通知
2021-06-07 22:58  

关于申报2021年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及推荐省级候选大创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本科专业学生:

为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促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打造一流本科教学,进一步提升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重点开展对学生思维方法与研究方法的训练,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根据《黑龙江大学关于提升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试行)》(黑大校发[2021]15号)的相关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并推荐优秀项目参与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包括:A类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原创新训练项目)、B类创业训练项目和C类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科研训练项目(A类):科研训练项目为“原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的拓展和延伸,该类项目要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知识结构和能力发展要求。本科生个人或团队需要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学校鼓励导师将本人主持的科研课题向本科生开放,让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利用创新创业平台和科研平台开展科研项目研究与实践。

2.创业训练项目(B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3.创业实践项目(C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范围

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探索性,各教学单位要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围绕以下方向选题立项:

1.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向,生物医药、云计算、机器人和清洁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方向,冰雪体育运动、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移动多媒体、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优质高效农业、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方向进行重点立项支持。

2.“互联网+”行业领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和实践;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实践。

3.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学生依托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能够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三)结题要求

1.作者要求:校、省、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2.参加比赛:省、国家级项目项目组成员须以项目研究内容或成果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推荐为省级以上的项目团队必须申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其中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立项项目的省赛成绩作为结题的必要条件。针对此项工作要求及项目进展情况将于2022年3月中期检查中进行查验。

3.各类项目成果:具体要求以省教育厅规定为准。

1)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校、省、国家级项目结题成果应为与研究内容一致的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版权登记证书、著作、调查报告、软件系统、实物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著作、调查报告应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注明项目编号和“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字样;软件系统、实物等非公开发表成果,需提供成果说明书和专家鉴定书。

2)创业训练项目:校、省、国家级项目结题成果应为市场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同时需提供针对上述材料的专家鉴定书,本领域2 名副高职以上专家签字。须确保学生在模拟企业实践中进行训练,国家级项目需同时取得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版权登记证书、实物等成果至少1项。

3)创业实践项目:校、省、国家级项目结题成果应为市场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企业运营报告、公司注册执照(国家级项目必备)、公司实体运营照片(国家级项目必备)、其他成果等,同时需提供针对上述材料的专家鉴定书,本领域2 名副高职以上专家签字。须确保项目企业化运营状况良好,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内容明确。国家级项目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须为负责人或成员,须同时取得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版权登记证书、实物等成果至少1项。

4.获得学分:项目结题后,负责人和成员可获得创业教育学分。

二、项目团队要求

1.团队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应届毕业生,可作为C类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组成员为3-5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本科学生必须占4/5以上比例。省级及以上项目每名学生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个,但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无违纪处分,并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训练,取得预期成果,达到验收标准。

2.鼓励跨学科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师生共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团队合作项目,尤其是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若项目组成员来自不同学院,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3.项目研究时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应届毕业生在毕业1年内完成项目。未完成2020年国家、省级项目结题的学生负责人及成员,不能再担任2021年国家、省级项目负责人。

4.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由项目组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每个项目设1-2名指导教师,申报结束后原则上不能变更或增加。为提升项目指导的有效性,未完成2020年国家、省级项目结题的指导教师不能再担任2021年国家级、省级项目指导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应标准为指导教师核算教研工作量。

1)科研能力提升项目(A类):指导教师应为教学科研人员,三年内参与过科研项目。每名教师担任不超过1项省级及以上项目、2项校级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

2)创业训练项目(B类)、创业实践项目(C类):指导教师应具备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经验,或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担任省级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的相关人员。每名教师担任不超过1项省级及以上项目、2项校级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

3)每位指导教师担任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指导工作总计不得超过4项,其中省级及以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评审流程

(一)学生填写并申报材料——6月13日前

请学生按照所要申报的类别填写A类科研能力提升项目、B类创业训练项目、C类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创业实践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需附创业计划书(见附件4)。项目申报书需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电子文档1份上报所在教学单位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联络员处(见附件5)。

(二)各教学单位开展校级项目评审、省级候选项目推荐

1.各教学单位须成立由3—5名院内专家组成的推荐评审工作组,并认真开展立项审核推荐工作。

2. 各教学单位评审确定2021年校级立项名单,确定匹配金额。学校将下达各学院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名额和经费匹配数额,超出下达匹配经费名额的项目是否立项由学院专家评审确定,学校不单独匹配经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校级创业训练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不匹配经费。

3.推荐本单位2021年省级候选项目,具体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三)各教学单位上报评审结果材料-6月18日前

1.校级及省级候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文档1份,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注意汇总表中每个项目的成员顺序需要与项目系统、申报书一致。

2.省级候选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1份,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学院评审工作组评审,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

3.由学院联络员老师统一将学院所有电子版材料报送到校园网办公邮箱,邮箱地址:2011063@hlju.edu.cn

(四)学校审定评审结果-6月22日前

1.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省级候选项目进行差额评审。未评为省级候选项目的,纳入校级项目。

2.学校审定项目评审结果,校内公示、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推荐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管理系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省级、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时,省教育厅将遴选优秀项目作为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见附件7)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609337

请学院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无法申报。

 

附件:1.A类大学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2.B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3.C类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计划书参考范本

    5.各教学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联络员名单

    6.2021年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省级候选项目汇总表

    7.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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