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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04-25 22:25  

关于申报2018年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本科专业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推荐优秀项目参与省级国家级项目立项评选。学校将加大对优秀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学生形成更多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组成跨学科、跨年级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具体包括校创新课题项目和创新实验室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组成跨学科、跨年级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可组成跨学科、跨年级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此外,鼓励学生项目团队以项目研究内容或项目成果为参赛内容,积极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国家级、省级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作为项目结题的必要条件。

二、项目团队要求

1.团队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毕业年级学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且不超过2人,校级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本科学生必须占4/5以上比例。每名学生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类项目,但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2.鼓励跨学科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尤其是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若项目组成员来自不同学院,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3.项目研究时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4.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由项目组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每个项目设1-2名指导教师,申报结束后不能变更或增加。为了提升项目指导的有效性,未完成2016年国家、省级项目结题的指导教师不能再担任项目指导教师;此外,指导教师只能担任1项省级以上项目的指导和3项校级项目的指导。

三、项目选题

项目选题应遵循研究和实践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不限学科专业,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围绕以下方向选题:

1.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向,生物医药、云计算、机器人和清洁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方向,冰雪体育运动、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移动多媒体、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优质高效农业、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方向。

2.“互联网+”行业领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和实践;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实践。

3.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鼓励学生依托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能够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学生填写并申报材料——4月28日前

请学生按照申报类别分别填写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创业实践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需附创业计划书(见附件4)。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档需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与电子文档各1份上报所在教学单位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联络员处(见附件5)。

(二)各教学单位开展校级项目评审、省级候选项目推荐

1.各教学单位须成立由3—5名院内专家组成、以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推荐评审工作组,并认真开展立项审核推荐工作。

2.推荐本单位2018年省级候选项目,具体推荐名额如下:创新训练项目,按照本单位2018年申报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的40%进行推荐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两类项目共5项以内进行推荐。

此外,按照省教育厅立项工作通知要求,我省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规定,获奖高校可根据获奖项目数按1:1比例额外增加本年度推荐项目名额,其中获得省赛一等奖项目可推荐立项国家级A、B类或C类项目,获得省赛二等奖的项目可立项省级A、B类或C类项目,获得省赛三等奖的项目可立项省级A、B类项目。此类项目不占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

3.分类评审确定各教学单位2018年校级立项项目名单(重点项目、指导项目)。给予资助的校级重点项目数和不予资助的指导项目数将另行通知。

创新训练项目:依据评审标准,确定是否给予校级立项、匹配经费数额,同时注明是否推荐为省级候选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确定是否给予校级立项,并推荐为省级候选项目,项目匹配经费由学校统一制定。

专家组组长在申请书上相应栏内签字,学院盖章。评审结果院内进行公示。原则上,推荐作为省级候选项目的校级项目,应在校级重点项目中产生。

(三)各教学单位上报评审结果材料-5月7日前

1.校级及省级候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文档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2.省级候选项目申报书(候选项目需重新填写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1份,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学院评审工作组组长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盖章。

上述材料于5月7日前提交到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创业教育学院)。

(四)学校审定评审结果-5月11日前

1.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省级候选项目进行差额评审。

2.学校审定项目评审结果,校内公示、公布。

3.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省级、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联系方式

评审办公室电话:86608868

联系人:白莉莉

申报地点:丽泽园(c区)4号教学楼113室(创业教育学院)

邮箱:教务办公网2002199@hlju.edu.cn(白莉莉)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计划书参考范本

5.各教学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联络员名单

6.黑龙江大学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省级候选项目汇总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201次
附件【附件4: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计划书范本.doc】已下载187次
附件【附件5:各教学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联络员名单.xls】已下载184次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167次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345次
附件【附件6:黑龙江大学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省级候选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203次

 

http://xyw.hlju.edu.cn/search.jsp?wbtreeid=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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