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我院以“‘一带一路’到‘冰上丝绸之路’冻土水文、生态、法学创新型人才合作培养项目”为题,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项目获批后,学院将按照立项信息和相关要求组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为:俄罗斯东北联邦大学、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和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
项目常见问题解答请参考:《黑龙江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二、申报时间
本批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0时至6月11日14时,留学国别为俄罗斯。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6月1日中午12点前咨询项目联系人,准备申报工作。
三、联系方式
于淼 电话1575460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