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以及《黑龙江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黑龙江河湖长学院(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请相关考生查看。
本须知介绍了黑龙江河湖长学院(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条件、报名办法、考试与录取、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等信息,供考生参考。学院不提供参考书订购服务,请考生自行购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本须知如有上位管理规定不符者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初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http://yjsy.hlju.edu.cn/)。
一、黑龙江河湖长学院(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须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且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等方式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3.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5.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第四十九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招生单位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8.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考试与录取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成绩预计于2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我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hlju.edu.cn/。3月,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关于复试的详情届时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录取考生在入学时(以学校通知为准)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制与学费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黑龙江大学的具体情况,现就学制与学费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二)奖助学金政策
黑龙江大学实施研究生奖助制度,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以及特殊困难补助金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覆盖比例5%,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覆盖比例10%,奖励金额10,000元,三等覆盖比例15%,奖励金额8,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中含“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名额,共计10名,该专项计划名额的分配,最终取决于专项计划报考及调剂实际情况。
六、黑龙江河湖长学院(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
黑龙江河湖长学院成立于2022年6月,并于2023年首次招收土木水利(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为更好支撑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国家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河湖治理和保护工作的加强,推动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为建设绿色龙江、幸福龙江提供有力支撑。黑龙江河湖长学院在推动河湖长制教育培训与科学研究、促进水利学科与区域发展的深度融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以及探索河湖管理新模式与新路径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院主要有水环境生态工程、水务管理工程和智慧河湖三个研究方向,现在校研究生总计41人。该方向人才培养采用双导师制,导师均十分熟悉水利工程和管理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问题,目前该学位点具有完整的培养方案,结构合理的校内外导师队伍,并建有良好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河湖长学院(040)招生专业为土木水利(085900,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特别地,招收政府管理学院(026)下设的公共管理(125200)专业中黑龙江河湖长学院联合培养专项(02)。
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是黑龙江省最早培养水利人才的摇篮,其水利类专业人才培养可以追溯到1956年创立的黑龙江省水利学校。历经黑龙江水利电力学院、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2004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入黑龙江大学,同年12月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正式组建成立,2022年6月,加挂黑龙江河湖长学院牌子。学院设置寒区水文生态学(0713Z2)二级学科博士点,水利工程(081500)一级学科方向硕士点、土木水利(085900,水利工程方向)以及土木水利(085900,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方向硕士点。2025年,水利电力学院(022)招生专业包括水利工程(081500)以及土木水利(085900,水利工程方向)。
学院设有龙江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寒区水利工程校级重点实验室、寒区地下水研究所、寒区水文和水利工程联合实验室(国际联合,省级)、水利工程实验省级教学中心、寒区水利科普教育省级基地、黑龙江省地温能学会寒区水文地质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水利学会地下水专业委员会/青年科技工作委员会/科普推广部等科研平台。
七、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交叉12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专业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8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1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40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123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导师1100余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9400余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25年黑龙江大学共12个学科门类37个一级学科的103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28个专业学位类别的46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约3000人左右。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教育管理(教育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相关网站
黑龙江大学网站:http://www.hlju.edu.cn/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
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网站:http://sldl.hlju.edu.cn/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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