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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力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大会顺利召开
2016-12-05 10:41  

 

为积极响应校学工部《关于评定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学院本年度奖贷助学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2016年10月20日-21日,水利电力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分别进行了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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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两位老师首先向大家传达了学工部《关于评定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工作精神,宣读了《黑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全面细致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定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分别从三方面介绍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细节:首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2016—2017学年无任何违纪的所有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要求学生思想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秀,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必修课无挂科且学习名次与综合测评名次均在专业前50%。第三,向与会学生公示了各年级专业的成绩排名和根据各专业贫困生人数最终确定的名额分配情况。

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开展评定工作以来,水利电力学院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至此,水利电力学院各年级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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